全国咨询热线
瑜伽培训瑜伽瑜伽培训瑜伽瑜伽培训瑜伽(2)公司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专业人员的资格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瑜伽培训瑜伽、住所、注册资本瑜伽培训瑜伽、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Copyright © 2002-2024 kaiyun开云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 豫ICP备19015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