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50号)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9243191-2)、原税务登记证(税号:)办理了“三证合一”太欣新材料科技,并于2016年7月28日取得了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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