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安徽运通地矿科技有限公司等4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太欣新材料科技。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太欣新材料科技,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太欣新材料科技,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
Copyright © 2002-2024 kaiyun开云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 | 豫ICP备19015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