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服务资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太欣新材料科技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按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太欣新材料科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太欣新材料科技,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太欣新材料科技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0)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清线)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中世e招银川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楼)具体开标厅详见20楼大厅指示屏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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