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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单公示如下,如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太欣新材料科技,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太欣新材料科技内向提供详细举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太欣新材料科技,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结束后资质申请企业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太欣新材料科技。(此行政许可不收取任太欣新材料科技何费用,我局不会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要求企业缴太欣新材料科技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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