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 达到10%的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港子公司投资United earth4Earth Holding 的进展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 情况简报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自愿披露公司控股股东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全年业绩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度经营展望的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 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2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3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公告》称,因追溯调整后,信唐普华未实现业绩承诺金额,上海慧罄、上海秉樊、何侃臣等应对公司支付补偿金额合计约1.73亿元。因据调查相关方当前补偿能力不足,公司与相关方协议约定,拟将业绩补偿款和赔偿款支付安排变更为2024年至2029年分期收款太欣新材料科技,并对相关款项对应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鉴于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有关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密切关注相关方履约能力、款项的回收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合理必要的追偿措施,及时回收业绩补偿款和赔偿款,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次变更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太欣新材料科技。
二、公司董事会应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太欣新材料科技,结合2023年度拟对相关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情况,审慎评估延长支付年限、分期收款相关安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充分披露本次变更方案的原因,供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三、公司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审慎评估本次变更承诺方案,依规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督促相关方按时履行补偿义务,分阶段披露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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