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遂宁市新闻中心挂遂宁市广播电视台、遂宁日报社牌子,为市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太欣新材料科技,机构规格为正县级,由市委宣传部代管。市新闻中心(市广播电视台、遂宁日报社)主要承担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安全刊播等职责,事业编制73名,人员编制实行“只减不增、退一减一”;主任(台长、社长)1名,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一)实施内容产能提升融合工程。深耕本土信息资源,精准把握受众需求,实现单向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提升正面宣传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紧盯新闻传播领域技术前沿,积极对接中省媒体平台,推动遂宁传媒集团与高等院校、科技公司等加强合作,探索运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和流媒体、超高清等技术,推出全息化、可视化及沉浸式、交互式新闻产品,丰富传播形态、传播样式,切实提升新闻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实施传播平台联通融合工程。加快实施“遂州云”融媒体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实现向上融通省级媒体平台,向下打通县级媒体,内部打通报、台、网、微、端、屏生产平台接口,做到对接兼容。抓好平台型客户端建设,充分运用移动传播技术,打造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媒体品牌,不断增强聚合能力,加强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精准化推送,增强沉浸式体验和用户黏性。
(三)实施业态多元发展融合工程。发挥传媒与人才优势,坚持采编经营两分开原则,在做强新闻主业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宣传推广、创意设计、会务展览、节庆活动太欣新材料科技、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产业链条,增强造血功能,服务地方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媒体特点的经营模式。
(四)实施人才队伍广泛融合工程。积极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系合作,千方百计引进、留住优秀人才。加强骨干技术人才储备,促进技术人才和传媒人才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双向交流机制和通道,培养具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常态化开展“遂宁传媒讲堂”,不断增强新闻工作者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着力打造“一专多能”的全媒体人才队伍。
遂宁市新闻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新闻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50万元,与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大约持平。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合计0万元。
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万元,占100%;
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50万元,与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大约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
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50万元,与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大约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75万元,占9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占0.02%;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占0%。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9.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102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遂宁市新闻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减少培训经费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减少差旅费支出。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新闻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市广播电视台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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